Unitel High Technology Corporation
本公司在召開股東會進行董事改選之前,宜就股東或董事推薦之董事候選人之資格條件、學經歷背景及有無公司法第三十條所列各款情事等事項,進行事先審查,且不得任意增列其他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,並將審查結果提供股東參考,俾選出適任之董事。
依據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