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nitel High Technology Corporation
本公司在召开股东会进行董事改选之前,宜就股东或董事推荐之董事候选人之资格条件、学经历背景及有无公司法第三十条所列各款情事等事项,进行事先审查,且不得任意增列其他资格条件之证明文件,并将审查结果提供股东参考,俾选出适任之董事。
依据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实务守则」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、技能及素养。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,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: